各学院:
为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学校决定在2021届毕业生中开展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按照国家计划招收的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人数
评选比例为2021届毕业生的10%(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二)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行为;
(三)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包含校级奖学金);
(四)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成绩优良,毕业前无不及格现象;
(五)身心健康,日常表现优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
(六)在校期间每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均为B及以上。
(七)在各类就业、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
(一)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参照综合考评成绩,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初选人员并公示三天。
(二)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经公示后,各学院在2021年4月29日前,将《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2)、学生成绩单、“评选条件”第三条中至少其中一项获奖证明复印件、《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经批准的优秀毕业生,颁发学校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载入学生档案。
联系人:韩冰清 58997266
邮箱:hbq@sdyu.edu.cn
附件:
附件1++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各学院评选人数.docx
附件3+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docx
附件2+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docx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