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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浩       编辑:王浩       复审:万利       终审:温永慧       来源: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25-06-04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的毕业生,鼓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一)评选范围

    2025届本专科毕业生。

    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应控制在班级人数的10%以内(详见附件1)

    、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法治观念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评选时未在处分期内;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评选学年内考试违纪者实行一票否决;

    4.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测试标准;

    5.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曾两次及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表现优秀。

    评选程序

    1.本人申报,班级初评;

    2.学院审核并公示。各学院将审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审查;

    4.上报学校批准。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所获荣誉,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学院要以此次评选工作为契机,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学生学习优秀学生事迹,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营造优良校风学风;

    3.请各学院于6月11日前将《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2)、《2025届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附件3)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就业创业指导科。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997266

    工作邮箱:wanghao@sdyu.edu.cn



    学生工作

    202564


     附件1:2025届优秀毕业生各学院评选人数.docx

     附件2: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docx

     附件3:2025届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