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补贴
企业全职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参加社会保险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经评审认定后每月分别给予3000 元、2000 元、1000元生活补贴;在聊城购买首套住房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具有全日制学历学位的博士享受同等政策。来我市自主创办企业且参加本地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经评审认定后每月分别给予3000 元、1500 元、1000元生活补贴。
二、政策来源
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 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 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聊办发【2019】14 号);聊 城市引进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聊人组办发【2018】11号);关于印发《聊城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聊委人组办发【2021】 2 号)
三、政策解答单位
聊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科:0635-8213519 或 12333